在商业交易中,欠条作为重要证据,通常是债权人追讨欠款的依据。然而,如果欠条原件丢失或被收回,仅有复印件还能主张债权吗?
小麦有一个当事人吴某最近就碰到了这样的问题。吴某找到小麦,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拿回货款。
2020年5月,佳天公司在承建泰兰公司厂房期间,项目负责人刘某多次向吴某购买钢材共计63万元。结算时,刘某仅支付10万元。2022年2月,刘某以佳天公司名义向吴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佳天公司欠吴某货款53万元。2023年1月,佳天公司向吴某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吴某代表佳天公司同泰兰公司结算剩余工程款53万元。但是泰兰公司未向吴某付款,而是于2023年4月将53万元工程款支付给了佳天公司。因多次索要货款未果,吴某希望小麦能够帮忙起诉。
案情分析
本以为这是个比较简单的案件,但小麦在接受吴某委托后发现一个问题:佳天公司以向吴某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吴某代表佳天公司同泰兰公司结算剩余工程款53万元为由收回了欠条原件,吴某手中只有复印件。
庆幸的是,小麦深入分析案件情况、整合相关证据后认为根据有刘某签字的出库单及佳天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收款收据以及佳天公司授权吴某到泰兰公司结算工程款的事实,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相互印证,可以认定涉案买卖合同关系存在且货款尚未清偿。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与佳天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自愿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佳天公司尚欠吴某货款53万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最终法院支持了吴某的全部诉求,判决佳天公司支付53万元货款及相应利息损失。
欠条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结算凭证,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一方出具,用以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未偿债务。在日常经济往来中,一定要保存好欠条原件这一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原件不慎丢失或者被收回,还应当注意保留转款凭证、出库单、聊天记录等证据,与欠条复印件形成证据链以达到证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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